看了大陸「心理師」連續劇,對劇情不予置評,如果不是衝著"祺貴人"唐藝昕,我可能只看開頭和結尾。

雖然編劇誇張浮華,但劇情中有關催眠的兩個問題倒是還變值得探討的,其中一個是有關「自我深度催眠」。劇中的編排大致是男主角用「自我深度催眠」來使自己忘記自己不願面對的記憶,而這一忘可不是只忘了某件事,而是忘了自己"整個研究所到成為心理師"的整段記憶,並且重新植入了"自己只是大學畢業的心理師"的假記憶。即使最後為劇情需要,男主仍回復了那段記憶。但我不禁好奇,如果不是演戲,真的可以催眠到把片段人生都忘記?甚至重新植入一個新記憶嗎?

理論上而言,似乎也不是不可能。人的大腦運作本來就是很奧妙的,在生活中我們都經歷過"忘記"、"記錯"和"印象模糊"某些人事物;我們也可能在偶然回首過去時,突然發現有那麼一段時間,我們都記不起是怎麼過來的;當然,我指的是沒有器質性病變的情況下。而我們可能最常聽到的,是PTSD患者對意外創傷經歷失去記憶。所以,人有確實有可能失去某段記憶,甚至基於自我保護會重組一個記憶。但這些現象,有可能靠催眠做到嗎?

即在國外的心理書籍中,似乎的確有人可藉由催眠忘記事件的某部份,無論是當中的人物、細節或負面的感受等。但真到要把一個人從認識到分手都忘記,來解決失戀的痛苦,真的可以做得到嗎?

或者關鍵不是催眠做不做得到,而是為什這麼做?究竟怎樣才是面對傷痛的最好方法,是遺忘、還是釋放?就像有一次老師問一個問題:是先天盲人和後天因故眼盲的,哪一個比較痛苦?我相信兩種都不好受,所以面對痛苦沒有最好的方法,只有當事人的決定適合自己的方法。

畢竟能束縛的,也能被釋放。記憶不會真的被抹除,只會沉睡在某處,等著被喚醒的那一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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